淮北市司法局關于建立市級公職律師跨部門統籌使用平臺機制的通知
淮司通〔2023〕7號
市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快推進公職律師工作的部署要求,解決部分黨政機關公職律師人才短缺問題,實現公職律師工作全覆蓋,根據中央依法治國辦《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公職律師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法辦發〔2021〕4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工作 充分發揮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的實施意見》(淮法辦發〔2022〕16號)有關規定,現就建立淮北市司法局關于建立市級公職律師跨部門統籌使用平臺機制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級公職律師庫
建立淮北市市級公職律師庫,市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已經取得公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為庫成員。后續各有關單位取得公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自動入庫。
各部門應當鼓勵、支持公職律師庫成員重點圍繞以下事項履行職責:
1.為重大決策和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2.起草、論證法規規章、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3.審查修改重要法律文書或者以黨政機關為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4.參與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信訪案件;
5.辦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案件等。
二、搭建市級統籌使用平臺
(一)平臺搭建。按照中央、省、市關于推進公職律師工作的部署要求,搭建淮北市市級公職律師統籌使用平臺,對市級公職律師庫成員進行跨部門調配使用,解決部分市級黨政機關公職律師人才短缺問題,為研究重要法律問題、處理復雜法律事務等提供法律服務,實現公職律師工作全覆蓋。
(二)調配程序。尚未建立公職律師制度的黨政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可以填寫《淮北市公職律師統籌使用申請表》(見附件)向淮北市司法局提出申請。由市司法局根據申請單位需求,綜合考慮公職律師業務專長、使用頻次等因素,經征求擬指派公職律師所在單位同意后為申請單位提供相應法律服務。
鼓勵具有上下級業務指導關系的黨政機關建立健全公職律師跨層級跨地域調配使用等工作機制,消除本系統公職律師工作盲區。實行垂直管理或者雙重領導并以上級單位領導為主的黨政機關,可以在上級單位組織協調下,在本系統建立健全公職律師跨層級跨地域調配使用等工作機制,推動各級各單位普遍開展公職律師工作。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市級各黨政機關應當高度重視,積極支持配合公職律師統籌使用平臺搭建和調配使用工作,及時通知本單位公職律師按照要求提供法律服務,并為公職律師履行職責提供便利。確有特殊情況無法承擔指派工作的,應當作出說明。
(二)受指派公職律師應當在統籌做好本單位工作基礎上,按照申請單位安排,通過參加申請單位組織的會議、座談、研討等活動或者出具書面法律意見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務,公職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供申請單位參考使用。
(三)受指派公職律師跨部門提供法律服務,申請單位應當積極配合。申請單位不配合或者故意隱瞞、歪曲重要事實、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形,公職律師可以向市司法局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暫?;蚪K止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