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淮北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辦〔2017〕1號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淮北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1月9日
淮北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5〕75號)要求,現就推進我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為根本,突出強基礎、增后勁、促供給,以強化資源整合、創新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效能為重點,堅持規劃總攬、標準引領,多元融合、共建共享,政府主導、應用驅動,完善基礎、統籌隊伍,價值導向、形式多樣,考核帶動、群眾認可,因地制宜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把服務群眾同教育引導群眾結合起來,把滿足需求同提高素養結合起來,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全面加強和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為打造創新型城市、實現淮北轉型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精神動力和文化條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導向,服務大局。發揮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在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人們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先進文化占領基層文化陣地。
以人為本,為民惠民。把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群眾滿意度作為檢驗工作的首要標準,建立健全群眾需求反饋機制,促進供需有效對接,真正把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成服務基層、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
統籌規劃,共建共享。從城鄉基層實際出發,發揮基層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規劃指導,科學合理布局,整合各級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和服務,促進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形成合力。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考慮不同縣(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變化、特色文化和自然條件等因素,堅持試點先行,及時總結好的建設經驗,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推動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建設發展模式。
改革創新,提升效能。圍繞建設、管理、使用等關鍵環節,改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和形式,鼓勵社會參與和群眾自我服務,提高綜合服務效益。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市鎮(街道)和村(社區)普遍建成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于一體,資源充足、設備齊全、服務規范、保障有力、群眾滿意度較高的基層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形成一套符合實際、運行良好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層、專兼職結合、綜合素質高的基層文化隊伍,使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成為我市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基層黨組織凝聚服務黨員、群眾的重要載體。
二、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四)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在全面掌握基層公共文化及體育設施存量和使用狀況的基礎上,銜接各縣(區)“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以及其他相關專項規劃,根據人口發展和分布,按照均衡配置、規模適當、經濟適用、節能環保等要求和“一次規劃、分步實施”的方式,合理規劃布局基層公共文化及體育設施。(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
(五)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按照國家、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標準,進一步細化基層綜合文化設施建設標準,加大建設力度?;鶎泳C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采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進行建設,不搞大拆大建,對現有設施能夠滿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進行改擴建和新建??偨Y我市已建鎮綜合服務中心試點經驗,推進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整合資源、拓展功能、改進服務。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區)黨組織活動場所、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文化活動室、閑置中小學校、新建住宅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以及其他城鄉綜合公共服務設施,在明確產權歸屬、保證服務接續的基礎上進行集合建設,配備相應器材設備。在全市創建一批文化與旅游、體育等相結合的特色農民文化樂園示范點,促進設施管好用好。(責位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文旅體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等)
(六)加強綜合性文體廣場建設。與鎮(街道)和村(社區)綜合性文化設施相配套,結合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建設,按照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推動選址適中、與地域條件相協調的綜合性文體廣場建設,偏遠山區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可酌情安排。有條件的綜合性文體廣場建設,要參照我省村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有關標準,配置一定規模的戲臺舞臺,可具備遠程黨教及信息鏈接、屏幕顯示、燈光音響等相應功能,用于組織教育培訓、送戲下鄉、廣場舞活動、電影放映及青少年戲曲文化傳承等工作;配置羽毛球、乒乓球、體育健身路徑等必要戶外健身器材和標準籃球場;建設閱報欄、電子閱報屏和公益廣告牌,并加強日常維護,及時更新內容。到2020年,力爭全市鎮(街道)、村(社區)基本建有綜合性文體廣場。(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文旅體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
三、明確功能定位
(七)向城鄉群眾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著眼于保障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按照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有關標準,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自身財力和群眾文化需求,制定本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基本服務項目目錄(以下簡稱服務目錄),重點圍繞文藝演出、讀書看報、廣播電視、電影放映、文體活動、展覽展示、教育培訓、普法宣傳等,設置具體服務項目,明確服務種類、數量、規模和質量要求,實現“軟件”與“硬件”相適應、服務與設施相配套,為城鄉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
(八)整合各級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充分發揮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終端平臺優勢,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門、分散孤立、用途單一的基層公共文化資源,實現人、財、物統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發揮黨員干部遠程教育網絡以及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等基層信息平臺的作用,提供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和數字博物館等公共數字文化服務,推動各類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提供應急廣播、廣播電視器材設備維修、農村數字電影放映等服務;推進縣域公共圖書總分館制建設,加強村(社區)及薄弱區域的公共圖書借閱服務,整合農家書屋資源,設立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基層服務點,納入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和使用;發揮文體設施作用,大力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挖掘地域人文歷史,促進地方文化旅游事業發展。(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文旅體委)
(九)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務。按照功能綜合設置的要求,積極開展農民科學素質行動、社區居民科學素質行動、法治宣傳教育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提高基層群眾的科學素養和法律意識。結合當地黨委和政府賦予的職責任務,與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等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相結合,根據實際條件,開展就業社保、養老助殘、婦兒關愛、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推廣一站式、窗口式、網絡式綜合服務,簡化辦事流程,集中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文旅體委、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科協等)
四、豐富服務內容和方式
(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圍繞新時期黨和國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采取政策解讀、專題報告、百姓論壇等多種方式,開展基層宣傳教育,傳播科學、文化和法律知識,提高群眾綜合素質,使群眾更好地理解、支持黨委和政府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和中國夢主題教育實踐,推進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創建和好人文化、鄉賢文化建設,利用宣傳欄、展示墻、文化禮堂、道德講堂以及網絡平臺等方式開展宣傳,舉辦道德模范展覽展示、巡講巡演活動,通過以身邊人講身邊事、身邊事教身邊人的方式,培養群眾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領社會文明風尚;弘揚淮北優秀傳統文化,利用當地特色歷史文化資源,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和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創建,挖掘群眾身邊的傳統體育活動,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統體育比賽、民族民俗活動、文化旅游資源宣傳推介等,打造基層特色文化品牌和群眾體育活動品牌。積極開展藝術普及、全民閱讀、法治文化教育、科學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技能和就業技能培訓等,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綜合素質。(責任單位:市文旅體委、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
(十一)組織引導群眾文體活動。支持群眾自辦文化,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興辦讀書社、書畫社、鄉村文藝俱樂部,組建演出團體、民間文藝社團、健身團隊以及電影放映隊等。結合中華傳統節日、重要節假日和重大節慶活動等,通過組織開展讀書征文、文藝演出、經典誦讀、書畫攝影比賽、體育健身競賽等文體活動,吸引更多群眾參與。加強對廣場舞等群眾文體活動的引導,推進廣場文化健康、規范、有序發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保持和增強群眾性,以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載體開展職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課外實踐和婦女文藝健身培訓等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引導所服務群體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責任單位:市文旅體委、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等)
(十二)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建立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機制,暢通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渠道,根據服務目錄科學設置“菜單”,采取“訂單”服務方式,實現供需有效對接。實行錯時開放,提高利用效率。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和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等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服務,推出一批特色服務項目。廣泛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成流動服務點,積極開展文化進社區、進農村和區域文化互動交流等活動。充分發揮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優勢,利用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公共電子閱覽室等公共數字文化項目和資源,為基層群眾提供數字閱讀、文化娛樂、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訓等服務。深化群眾文化輔導、社會體育指導等文化體育志愿服務,吸納更多有奉獻精神和文體技能的普通群眾成為志愿者,在城鄉社區就近就便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拓展“百館(站)千村文化結對”活動,探索建立市縣級文化體育等相關機構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對口幫扶機制,推動全市“三館一院”聯盟(公共圖書館閱讀推廣聯盟、文化館活動聯盟、博物館陳列展覽聯盟、書畫院聯盟)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結對子”。(責任單位:市文旅體委、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等)
五、創新基層公共文化運行管理機制
(十三)強化政府主導作用??h級人民政府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中承擔主體責任,要實事求是確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設任務,整合各級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各級文化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各相關部門要立足職責、分工合作;公共文化體育機構要加強業務指導,共同推動工作落實。(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文旅體委等)
(十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務中心)的管理,落實安徽省、淮北市鎮綜合文化站等服務標準,健全服務規范。建立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由市、縣統籌規劃,鎮(街道)組織推進,村(社區)自我管理的工作機制。結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重點圍繞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運行方式、服務規范、人員管理、經費投入、績效考核、獎懲措施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內部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實現設施良性運轉、長期使用和可持續發展。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文旅體委等)
(十五)鼓勵群眾參與建設管理。在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發揮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的群眾自治組織作用,引導城鄉居民積極參與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使用,加強群眾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務。健全民意表達機制,依托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和農民文化樂園理事會等,開展形式多樣的民主協商,充分聽取群眾對農民文化樂園、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等重要事項的意見建議,保證過程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文旅體委等)
(十六)探索社會化建設管理模式。制訂我市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實施意見和指導性目錄,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拓寬社會供給渠道,豐富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內容。鼓勵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贊助活動、捐助設備、資助項目、提供產品和服務,以及采取公益創投、公益眾籌等方式,參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開展社會化運營試點,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委托或招投標等方式吸引專業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基層文化設施運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旅體委)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七)制定實施方案。各縣級人民政府要把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作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對接相關規劃,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總體思路、具體舉措和時間安排??h級政府要結合農村社區建設、扶貧開發、美好鄉村建設,抓緊制定落實方案。積極推進鎮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民文化樂園、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試點建設。(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文旅體委、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扶貧辦等)
(十八)加大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需要和相關標準,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發揮政府投入的帶動作用,落實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等)
(十九)加強隊伍建設。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每站配備有編制人員1至2人,規模較大的鎮(街道)適當增加;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由“兩委”確定1名兼職工作人員,通過縣、鎮兩級統籌和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人員不足問題。壯大群眾文化輔導員、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志愿者等專兼職從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服務工作。加強業務培訓,鎮(街道)和村(社區)文化專兼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文旅體委等)
(二十)開展督促檢查。各級政府要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公共文化服務考核指標。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動態監測和績效評價機制,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使用情況進行定期督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建立群眾滿意度測評機制,增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實效性。(責任單位:縣區人民政府,市文旅體委)